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心、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更好安排2025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5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等,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科研合作部发送登陆邮件;如还未在国家基金委系统注册,请联系各中心向科研合作部提交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各中心博后原则上需依托研究院进行项目申报)
注意事项: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因简历格式有调整,切勿使用2024年系统生成的版本,务必上传2025年新生成的个人简历版本(简历首页右上角显示“2025版”)。
二、项目类别
202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卓越研究群体项目(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
注意事项:基金委全年均会发布其他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请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nsfc.gov.cn/),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提交申请书后请及时通知中心科研主管,科研主管确认所有申报信息后统一报科研合作部进行确认。。
三、进度安排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在填写申请书界面可下载各类型项目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完成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对照《2025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进行自查。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双面打印申请书最后签章页(即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申请单位承诺书)一式2份,申请人和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如有)盖章(依托单位-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公章不需加盖),交科研合作部留存。
请申请人在2025年3月5日前完成!
2. 各中心: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内容初评。
2025年3月10日-15日,科研合作部将联合学校科研院在基金委系统中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审核确认。在此之前项目申请人如需退回修改,请联系科研合作部退回。2025年3月18日17:00后,基金委信息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或退回申请书。
考虑到研究院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申请人务必提前准备,按时报送申请书,中心及时协助审查,进度安排如下,逾期交送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
1.3月10日前,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各中心完成内部讨论及把关,各中心自行安排专家评审工作。
2.3月15日前,研究院完成集中形式审查。
3.3月18日,需进行修改的项目负责人完成申请书终稿,申请人提交基金管理系统。
4.3月19日,科研合作部完成在基金委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审核确认。
5.3月20日下午3点,研究院完成项目提交,项目清单电子件提交。
四、其他重要提示
1. 把握项目申报政策
请拟申报项目老师仔细、认真、多遍阅读《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高度重视项目限项规定、学科领域资助范围、各类别各学部特殊要求等内容,避免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发生。
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根据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基金委将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卓越研究群体(原基础科学中心)延续资助项目预算评审,以上项目类别更应重视预算编制。
2025年起创新研究群体分为A类和B类两个亚类,需充分了解人才类项目申报政策后,提出优青、杰青(含延续)、创新研究群体、卓越研究群体申请。
科学基金项目类型较多,申请规定较为细致,请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根据自身在研及参与项目情况,拟申报项目情况等综合判断。
中心需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资格,尤其关注杰青、优青申报人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等。
2. 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各位申请者务必提前准备,按进度安排日期交送申请书,及时与专家组沟通修改相关申请书内容,逾期交送不受理。各研究所应注重指导老师提高项目申请质量,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和审查,逐步提升基础研究整体水平,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
3. 重视学术诚信及科研伦理管理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关于涉及医学伦理审批可委托所在中心对应的医院或者学校对应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附件5);关于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可委托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附件6)。请务必注意截止受理时间!
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7),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4、项目资助配套
对2025年度立项的国自然项目,研究院拟对立项项目进行配套资助,按照项目获批金额进行1:1配套,由研究院:中心1:1比例进行资助金额分配分别配套,详细资助办法将在后期进行制度发布。
未尽事宜,申请人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1.技术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
2.学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电话: 88981080,电子邮件:kyyjcb@zju.edu.cn。
3.研究院科研合作部电话:13732253043,电子邮件zhangyucong@zju-bj.com。
参考内容:
1.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
2.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images/xmzn/2025/pdf/fj20250113_01.pdf
3.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4.基金委主页及各学部网站
5.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
附件1 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pdf.pdf
附件2 2025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doc.doc
附件4-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docx.docx
附件4-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书预算编制说明(除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以外).docx.docx
附件5 参考浙江大学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通知.docx.docx
附件6 参考浙江大学关于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的通知.doc.doc
附件7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模板.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