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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4:18:42 发布者:小编 浏览量:

各中心、有关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新一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中心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为更好安排2024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2024年各类别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由申请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以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申请人如已申请或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填写即可;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密码”功能找回,或联系各中心科研主管告知科研合作部进行重新激活。已有系统账号的,请及时变更依托单位为“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还未注册账号的,请及时联系各中心科研主管,提交必要信息,各中心将信息提交至科研合作部开通账号。

注意事项本年度要求从研究院统一报出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因简历格式有调整,切勿使用2023年系统生成的版本,务必上传2024年新生成的个人简历版本(简历首页右上角显示“2024版”)。


二、项目类别

集中申报期受理的项目类别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注意事项:基金委全年均会发布其他非集中申报期项目指南,请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s://www.nsfc.gov.cn/)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在国家基金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


三、进度安排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登录基金委信息系统,在填写申请书界面可下载各类型项目的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严格按照规定填报相关信息,撰写完成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附件1)。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申请人对照《2024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2)进行自查。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双面打印申请书最后签章页(即申请人和参与者承诺书、申请单位承诺书)一式2份,申请人和参与人亲笔签字合作研究单位(如有)盖章(依托单位-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公章不需加盖)交所在中心科研主管留存。

请申请人在各中心申请截止日期前完成!

2. 各中心:对本中心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及内容初评;各中心请结合本中心学院或者医院申报进度,对中心申报的项目开展专家指导;涉及科研伦理的,可通过学院、医院和学校伦理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工作。

2024年3月8日17:00前,各中心在基金委系统中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审核确认。17:00后,基金委信息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或退回申请书。在此之前项目申请人如需退回修改,请联系各中心科研主管,告知科研合作部退回。

中心按照附件3清单格式统一发送集中接收期申报项目清单,(项目申报清单在基金委系统的“确认申请书”界面可导出)。电子版以“中心+项目申报清单”命名,发送至zhangyucong@zju-bj.com,纸质版经中心负责人亲笔签字后交至科研合作部备案。

考虑到学校工作进度安排,请各位申请人及各中心务必提前准备,按时报送申请书及申报清单,逾期交送将不予受理项目申请。后期形式审查,研究院将委托学校科研院进行统一审查,请各中心务必在研究院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书。


四、其他重要提示

1. 把握项目申报政策

请中心科研主管及拟申报项目老师仔细、认真、多遍阅读《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高度重视项目限项规定、学科领域资助范围、各类别各学部特殊要求等内容,避免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情况发生。

政策调整: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严格开展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预算评审,对于申请经费严重超过实际需求的项目将不予资助。试点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和“叶企孙”科学基金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后计入。开展杰青项目结题分级评价及延续资助工作,杰青项目增加“临床科学”选项。优化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模式,为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单设赛道。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其中,“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是指选题源于科研人员好奇心或创新性学术灵感,且不以满足现阶段应用需求为目的的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是指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国家需求为牵引的基础研究。对于试点分类评审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评审。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当如实标注本人署名情况。

科学基金项目类型较多,申请规定较为细致,请仔细阅读相关规定,根据自身在研及参与项目情况,拟申报项目情况等综合判断。

中心严格把关申请人的资格,尤其关注杰青、优青申报人与境外单位没有正式聘用关系等。

2. 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各中心应注重提高项目申请质量,逐步提升本中心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避免通过“全民动员”、设置硬性指标、实施与是否申请项目挂钩的奖惩措施等方式盲目追求项目申请数量。

3. 重视学术诚信及科研伦理管理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不得使用存在伪造、篡改、抄袭剽窃、委托“第三方”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关于涉及医学伦理审批可委托学校各院系对应医学伦理委员会进行;关于涉及动物实验伦理审批可委托浙江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进行。具体工作通过各中心开展。

涉及病原微生物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部委关于“伦理和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的项目申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规定;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应具备生物安全设施条件,随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或合作研究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附件4),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请各中心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

 4、本年度通过研究院报出并立项的国自然项目,研究院将在项目立项后,对立项项目考虑配套资助。具体配套资助政策请关注科研合作部后续通知。


联系方式:

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直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咨询等方式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

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咨询各中心科研主管或科研合作部或学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电话:88981080,邮箱:kyyjcb@zju.edu.cn)。


参考内容:

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1/

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https://www.nsfc.gov.cn/Portals/0/images/xmzn/2024/pdf/fj20240108_01.pdf

3.科学基金相关规章制度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4.基金委主页及各学部网站

http://www.nsfc.gov.cn/

5.科学基金大数据知识管理服务门户

https://kd.nsfc.cn/

   

 

浙江大学滨江研究院

2024124

 




附件1-项目申请用户手册-如何填报项目申请书.pdf

附件2-2024年度国家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自查表.doc

附件3-中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清单.xlsx

附件4-2024年国家基金申请中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安全保障承诺.docx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2024版).docx